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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管理机构

        菲律宾于1987年成立了生物安全特别工作委员会,由菲律宾大学、国际水稻研究所、菲律宾农业部组成,建立了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制定生物安全的国家政策和管理指南体系。菲律宾对生物安全的管理主要由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NCBP)来执行,该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科技评价组(STRP)的工作,同时负责全国的生物安全小组(IBCs)的管理。
        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NCBP)该委员会由农业部、环境与自然资源部、卫生部、科技部和其他代表组成,其成员由总统任命。其职能是:确认和评估基因工程实验的潜在危害;确认和评估转基因生物的引入和有害物种进入环境的风险;推荐使风险最小化的措施;建立和修…………

相关法规

        菲律宾生物安全性指南(1991年第一版),规定了凡是在菲律宾从事基因工程工作、进口、引入、田间释放和种植非当地的物种活动,这些物种即使不是转基因生物,但也可能存在对人类和环境有潜在的危害。其管理内容主要有:安全评价程序;所管理的生物的引入、转移和田间释放的程序和指南;物理化学的和生物学的隔离程序和设施。
        《关于转基因生物和有潜在危害的外来物种的有计划释放指南》(PHES):该指南于1998年9月9日生效。该指南的管理范围是适用于转基因生物的田间释放和有潜在危害的外来物种(CMOs的有限的多点试验)。该指南确立的例外情况有:在实验室和温室进行的工作;从隔离条件下释…………

标识制度

标识阈值: 制定中 , 强制标识
施行日期: 1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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