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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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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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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农委会负责关于农业生物技术和动植物quarantine的评论和监督,有一个生物研究委员会给COA提供有关GMOs的指导方针和立法,它包括来自环境保护局,健康部和国家科学委员会以及一些大学的代表。
行政院卫生署主要负责监控和管理食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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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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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并没有专门的GMO产品的法规。
台湾食品SANITATION法,在1995年制定,提供了食品相关法规的框架,新的法规在2000年末实施,这项法律与日本的非常相似。
对GMO在动植物方面的研究的田间试验法规(1998)要求研究仅可以在COA批准的实验点,温室和实验室进行。对rDNA实验的指导方针由台湾省农委会准备并于2000年实施,它们同美国国家健康研究院和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方针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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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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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识阈值: |
玉米、大豆 5% ,
强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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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识文字: |
“GM” and “Non-GM” |
| 施行日期: |
Effective 1/03 for bulk, 1/04 for process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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